粤教督〔2015〕26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试行)》(粤教督〔2012〕15号),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决定授予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等16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等16个镇(街道)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巩固和发展教育创强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推动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和内涵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附件
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名单
(共16个)
汕头市(3个)
潮南区胪岗镇、陇田镇、成田镇
湛江市(7个)
雷州市覃斗镇、企水镇、附城镇、南兴镇
徐闻县徐城街道、锦和镇、龙塘镇
潮州市(1个)
潮安县浮洋镇
揭阳市(5个)
空港经济区登岗镇、京冈街道、溪南街道
普宁市占陇镇、洪阳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