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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余学者西政研讨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

张海娟2015年5月2日3分钟178 次阅读

  六十余学者西政研讨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

  4月30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民事主体立法问题研讨会在毓才楼一楼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教授,我校校长付子堂、党委副书记刘俊、副校长岳彩申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6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开幕式由刘俊副书记主持。

  付子堂校长在开幕上致辞,他对远道而来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西政的校史校情,重点介绍了西政民商法学科的发展历史和取得成果。付校长指出,编纂民法典,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要之举,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经之路。作为民法典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事主体制度,决定着参与民事活动的范围,意义重大。民法典的编纂,应吸纳当前先进理论研究成果。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介绍了召开此次研讨会的背景。他表示,此次研讨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的民事主体制度部分进行讨论完善。王利明副会长认为,如何在民法总则中兼顾民商法领域主体制度的共性需求,如何在主体制度部分做到既立足本土、又放眼世界,既回应当代、又响应未来,是一个极大的挑战,需要学界、实务界专家学者群策群力解决这个问题。

  开幕式后,研讨会分为“报告与重点发言”、“自然人制度讨论”、“法人制度讨论”、“其它组织制度讨论”四个单元进行,来自我校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重庆大学、甘肃政法学院、重庆一中院等全国各地的6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相应主题,开展了深入的交流讨论。

  研讨会由我校与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主办,我校民商法学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