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落实主体责任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研讨班总结会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消息(通讯员 刘刚)4月30日下午,我校在会议中心中报告厅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落实主体责任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研讨班总结会。校党委书记杨庆山主持会议。校纪委书记宁月茹作研讨班总结。全体校领导、全校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总结会上,杨庆山书记就传达学习贯彻专题学习研讨班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传达专题学习研讨班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要求上来;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依法治校、落实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具体措施,确保取得成效;三是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一手抓党建、一手抓发展,全力抓好当前重点工作,为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此外,杨庆山书记还进一步强调了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纪律观念,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宁月茹书记在学习研讨班总结中指出,此次学习研讨成效明显,主题突出、结合实际、研讨深入、学风端正,大家进一步深化了对依法治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认识。宁书记强调,一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切实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决策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另一方面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体现在领导示范上,体现在严抓严管上,体现在制度建设上。
总结会上,由各讨论小组推荐的九位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