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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张海娟2015年5月9日3分钟645 次阅读

  湖州师范学院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湖州师范学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校各项中心任务,进一步提高决策和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学校新一轮改革和事业发展。

  落实“两个坚持”总体要求

  《意见》提出了落实“两个坚持”的总体要求,以法律为准绳,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为先导,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学校管理体制;坚持加强法制教育,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明确十项中心任务

  围绕教育部提出推进依法治校立足学校需求的要求,《意见》明确了十项中心任务,即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教授治学”的制度体系,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打造公平公正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经制度,依法引入社会参与机制。

  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从提升学校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建立健全体现法治精神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全校师生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组织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师生员工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