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辽宁医学院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 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
教育信息

辽宁医学院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 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

张海娟2015年5月9日4分钟247 次阅读

  辽宁医学院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 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

  为规范和加强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从2013年起,辽宁医学院对危险废弃物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收到良好效果。

  2013年5月,学校成立了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学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及收集、处置等工作,并由专人负责,这在省内高校属首创。

  2013年7月,学校出台了《辽宁医学院废弃物暂行管理办法》《辽宁医学院废弃物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确保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废弃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医疗废物,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弃物,动物尸体及组织废弃物,人体标本及组织废弃物,以及放射性废弃物等。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对危险废弃物分为五类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指一般化学废液、剧毒化学废液、过期一般化学试剂、过期剧毒化学试剂、化学固体废弃物、瓶装化学气体等。二是动物实验废弃物,指实验动物尸体及组织等。三是医疗废弃物,指普通医疗废弃物(如吊瓶、纱布等非锐器类废弃物)、锐器类医疗废弃物(如针头、刀片等)。四是人体标本废弃物,指废弃人体标本及组织等。五是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产生各种危险废弃物的单位需向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建立处置档案。其中,对于动物实验废弃物,学校利用动物无害化处理罐进行发酵处理,对危险化学废弃物、医疗废物、人体标本废弃物及放射性废弃物,由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联系省内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自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成立以来,相关负责人积极深入到各二级单位了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废弃物的包装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及时处理各单位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并对物品入库和出库进行详细记录。自2013年以来,截止到目前,共规范化处理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150余千克,动物实验废弃物3000余只,医疗废弃物500余千克,人体标本废弃物15具,放射性废弃物1千克,确保了师生健康,有效地维护了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

  (辽宁医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