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从2015年起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
日前,省教育厅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即从2015年起我省普通高中将取消招收择校生。
2003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通知》,明确公办高中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但必须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要求。省教育厅严格执行教育部的“三限”政策要求,制定出台“三限”政策的具体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有效控制了择校生招生比例过大,录取分数过低的现象,同时根据实际承受能力制定了最高收费标准,控制了高额收费行为,规范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得到了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赞同。
近年来,国家逐步缩小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招生比例,并明确在今年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2006年,教育部规定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首次明确了招收择校生比例的最高限。2012年,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三年内消除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并规定2012年秋季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20%。2014年教育部等七部委文件规定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的10%。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视频会议和全国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座谈会议,明确2015年普通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
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要求,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在充分论证调研的基础上,决定从2015年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据悉,我省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主要考虑到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从近几年的国家政策来看,要求各省取消择校生;二是从目前我省普通高中的办学实际和这几年的招生情况来看,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时机已经成熟;三是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可以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更多的学生既能上好学,又能少缴费;四是据我们了解今年部分省已经出台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政策,如:广东、安徽、贵州、浙江省。
(高中教育处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