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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教育局三举措确保学生资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张海娟2015年5月19日3分钟675 次阅读

  咸阳市教育局三举措确保学生资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咸阳市教育局三大举措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助资金落到实处。该局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要求学校负责学生学籍、助学金及免学费工作的申报、评审、发放等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市县两级计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各项资助金的发放与监管。该局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由学生资助工作主管领导带队,分重点、分区域地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二是加强组织管理,实现学生资助工作归口管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学生资助日常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完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学校教育各阶段的学生资助业务归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真抓实干,召开专门会议,协调财务、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等部门积极配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能,目前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完成资助业务归口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全市各学段贫困学生和贫困教师信息库。该市教育局完善建立从幼儿到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贫困教师的电子数据库,全市各普通高中,职教中心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围绕数据库展开,从贫困数据库产生资助对象。凡未进入数据库的学生、教师原则均上不能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为学前一年资助、义务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工作提供了依据。

  (责任编辑:胡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