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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四个强化”有效推进信访工作

张海娟2015年5月23日6分钟269 次阅读

  浙江大学“四个强化”有效推进信访工作

  浙江大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以“法治信访、阳光信访、精准信访”为引领,以解决师生合理诉求为目标,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法治化水平,有效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强化源头防控,在夯实信访基层基础上求实效。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研判机制。通过党委常委会、安全稳定例会、信访事项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排查校园矛盾纠纷,做好敏感时间节点、重点人物的排查研判,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信访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二是建立师生思想动态定期汇集和舆情分析机制。坚持每学期初开展师生思想动态调研、每月梳理信访焦点热点问题、每周隔天开展校园网络舆情汇集分析等工作,第一时间传递师生呼声,积极发挥下情上达、参谋助手作用。三是建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在学校综合办公网开设重大制度意见征求与解读平台,凡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制度、重大改革、重大活动等事项,均严格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强化渠道建设,在畅通师生诉求表达上下功夫。一是创新网上信访渠道。建立健全网络“书记信箱”、“校长信箱”、“部门信箱”、“院长信箱”等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窗口作用。二是创新校领导与师生面对面交流的渠道。定期开展“书记有约”和“校长有约”活动,每月安排“校领导接待日”定点接访,推进师生依法依规反映合理诉求、参与办学和管理、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创新校领导联系基层的渠道。先后出台《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要求每位校领导每年至少安排一项重点调研课题,定点联系一个校区、若干个院系;党员领导联系一个党支部;校领导带头与本科新生寝室结对,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

  强化事要解决,在化解信访问题上抓突破。一是把握首办环节。编发《信访工作手册》,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建立初信初访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推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减少重复和越级信访。二是把握督办环节。加强督查,建立限期办结、信访听证等制度,做好信访“三级终结”,积极推进“案结事了”。三是把握包案环节。实行校领导信访包案化解制度,将涉及面广、历时较长、案情复杂的信访积案作为重点,由校领导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息访、包稳定,有效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在构建信访工作格局上促长效。一是健全信访工作领导体系。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信访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行业部门的沟通联系。以学校信访网络接入全国信访系统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校内外信访工作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三是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信访工作专职人员,建立后备干部、新任中层干部到学校信访岗位挂职锻炼制度,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以《信访条例》实施10周年为契机,集中开展信访知识图片展、《信访条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强信访知识宣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建立信访工作干部每月例会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范围,抓好责任落实,为信访工作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