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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四小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

李想2015年5月27日3分钟243 次阅读

  茂名市四小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和教书育人的本领,以及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5月25日下午五点,市四小组织全体教师在一楼会议室学习《教师法》。

  依法治教是21世纪我国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好这一次的活动,学校作了充分的准备。会议前,党支部书记、校长陈康沛再一次细细研读《教师法》,学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把《教师法》的部分章节分发到教师的手中,让教师们能更好地领悟《教师法》的精髓。会议开始了,全体教师已经坐好在座位上,认真地听陈校长的发言。首先,陈校长和教师们回顾了《教师法》修订的时间、每章节的主要内容。接着,陈校长挑选了《教师法》部分章节与教师们学习,这些内容都是与教师们息息相关的。陈校长挑选了《教师法》第二章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三十二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教师们详细地学习。最后,教师分组讨论《教师法》。在分组讨论活动中,教师们懂得了要学用结合,紧密联系教育实际抓好学习内容的贯彻落实。活动结束后,陈校长要求教师们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把《教师法》的精髓学透,把心得体会写好。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学习活动,教师们既了解了教师法的立法基础、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也提高了自身的法制观念。(市四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