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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试点“四导师制”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

张海娟2015年6月10日4分钟188 次阅读

  西安欧亚学院试点“四导师制”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

  为了更好地实现应用型本科的培养定位,西安欧亚学院2012年起对部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突出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其中一项重要的改革就是在培养过程中试点“四导师制”的培养模式。

  所谓“四导师制”是指贯穿学生的大学四年学习过程,在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导师”(辅导员、优秀学长、专业教师、企业经理)对学生的学习成长进行指导,以有助于其更好地完成大学学习过程。在大一阶段,该院安排优秀的辅导员和学长,全程指导学生生活、心理、纪律与安全等,引导其更好、更快地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在大二、大三阶段,由于专业课程学习的需要安排专业教师对接班级,开展针对性的专业学习指导,指导涉及专业课程学习、专业证书考取、专业竞赛参赛辅导、专业方向选择指导、学年实践项目指导、课程实习指导、专业类第二课堂活动等方面;在大四阶段,由于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撰写的需要,此时安排企业导师与专业教师一起共同对学生的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撰写进行指导,将有助其更好地完成最后阶段的学习任务和更好地将理论所学应用于实践,为将来顺利毕业并更快地融入企业、社会奠定基础。

  其中,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导师的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导师的聘用制度及职责,该院制订《企业导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部分本科专业学生的培养实行“四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企业导师参与课程授课、项目实践、论文指导等多个环节的工作。坚持“按需聘用、注重实效”原则。各专业按1∶30的师生比例,确定企业导师聘用数量。为了不使企业导师的作用流于形式,该院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企业导师职责和工作任务。各专业教研室负责与企业导师商定具体工作内容,签订任务书。由教研室派专人负责与企业导师提前沟通,提醒及安排企业导师的工作任务,记录企业导师的工作情况,评价企业导师工作质量。聘用期结束后,教研室须填写《企业导师工作记录及完成情况评价表》,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为企业导师建立聘期内工作档案,并形成企业导师信息库。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每学期组织召开1-2次各专业企业导师座谈会,各专业教研室与企业导师定期进行交流与访谈。

  目前,该院物流管理等专业2012级、2013级的学生都已经开始了“四导师制”的专业导师指导学习过程,配备了专业教师对接班级,并根据两个年级所开设课程的不同开展了人才培养方案解读、专业课程学习指导、学生竞赛辅导、学年实践项目指导、专业课外读书指导、专业证书考取、专业方向课选取、专业类第二课堂活动等相应的指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