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区普高招生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
日前,《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临沂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临沂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相继印发,临沂市城区普通高中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将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办法,每个考生均可填报6个平行志愿。
按照文件要求,2015年,市教育局直属、兰山区、罗庄区(含高新区)及河东区(含经济开发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将首次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将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所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6个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如果经检索6个志愿中均未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就失去在本批次被高中学校录取的机会。如有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补录。
录取时,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思想品德课成绩等次较高的学生;思想品德课等次相同,优先录取语数英三科总成绩高者;语数英三科总成绩也相同,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临沂市将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别是“十不准”禁令,并开通招生咨询及举报电话,对考生反映的高中招生过程中违规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录取完成后,通过市县(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网站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临沂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