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委宣传部领导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荣获“辽宁省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授牌
6月11日上午,抚顺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英伟、市文明办主任关卫东一行来到我校,对我校获得“辽宁省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进行授牌。校党委书记李平、党委宣传部部长王立新出席了授牌仪式。
刘英伟副部长对我校获得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表示祝贺。他说,多年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建设水平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文明创建工作。此次获得辽宁省“文明单位”称号,是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反映学校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是对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成绩的褒奖。
党委书记李平代表学校对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长期关心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李平书记表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作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重要的办学内涵和特征,长抓不懈。特别是近年来,学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用雷锋精神建校育人的办学特色,连续举办了五届雷锋精神论坛,成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与抚顺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成立抚顺学雷锋志愿者培训学院,将雷锋精神融入到了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中,扎实地推进了各项校园文明创建工作。此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既是对我校校园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激励。学校一定会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巩固成果,发扬成绩,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为加强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随后,刘英伟副部长一行在李平书记的陪同下参观了我校的“抚顺学雷锋志愿者培训学院”基地。(孙永刚 文/刘天冶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