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巢湖市公布了《巢湖市2015年一中、二中、四中联合招生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激发学校争先创优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巢湖市一中、二中、四中三校继续实行联合招生。
为确保三所学校联招工作平稳实施,巢湖市成立“一、二、四中三所学校联合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定一、二、四中三所学校联招工作实施方案,督导协调三校联招工作。
联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基本均衡的原则。
联招范围、对象为2015年我市初中学校应届毕业并报名参加中考(含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方面均达到B等级及以上,且填报三校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三校各自特色班、特长生、国际班招生及市一中的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不纳入联招范围,均按今年中招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为确保三校联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三校联招实施电脑派位工作,将邀请巢湖市公证处到现场进行公证,同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程参与;邀请部分初中校长、考生家长代表到场见证电脑派位全过程;邀请驻巢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
建立三校联招工作责任制,强化参与部门、学校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配合协作。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电脑均衡派位以后,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再进行调整。对违规接收学生调整的学校追究其校长、分管校长以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教育主管部门及其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求学校违规接收借读学生,干扰三校联招工作正常开展,由纪检监察机关责成其主管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纪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