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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三举措做好2015职业院校招生工作

张海娟2015年6月24日3分钟917 次阅读

  临沂市三举措做好2015职业院校招生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学校均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把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主要考核目标。加强招生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严格业务培训,招生干部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已,热情为考生服务,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及招生政策规定办事,切实做好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宣传职业教育在技术人才培养和终身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职业教育在促进就业创业及在社会各个领域发挥出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使社会、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特点和办法,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招生院校。

  三是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录取考生,在招生录取各个环节工作中,严格按照《信息标准》数据库格式建立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政治面貌、毕业学校、民族、报考院校代码及名称、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在规定时间将考生志愿信息回传市教育考试中心录取专用邮箱。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回传,与《信息标准》不一致的院校信息,市教育考试中心拒绝接收。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偿招生、非法办学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临沂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