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获评“2013-2014年度泰州市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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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获评“2013-2014年度泰州市文明单位”

汪希林2015年7月7日2分钟957 次阅读

  近日,泰州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4年度泰州市文明行业标兵、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村镇标兵、文明社区标兵和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机关)、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决定》,我院被表彰为“2013-2014年度泰州市文明单位”。据悉,这是我院连续三次获评“泰州市文明单位”。

  “泰州市文明单位”是由泰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表彰本市在经济建设持续发展、思想道德风尚良好、环境面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和谐安定、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先进单位,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是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的市级最高荣誉。这次我院被授予市文明单位称号,是自2009年申评以来,连续第三次蝉联此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