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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蓝田经济开发区实小获“福建省第四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汪希林2015年7月15日2分钟228 次阅读

  日前,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文,确认蓝田经济开发区实小等88所学校为第四批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这是漳州市获此称号的13所学校之一。

  2011年9月建校以来,该校十分注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该校生源来自五湖四海,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约占总生数的77.5%,学生的语言习惯不好,操着不同的口音,为促进全体学生的沟通交流,该校努力创设良好的校园用语用字环境,积极培养师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结合开展语言表演、经典诵读、文学欣赏、规范汉字书写等社团活动,推动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程。近几年来,学校师生参加省市级讲故事、演讲等语言文字类比赛硕果累累,捷报频传……至此,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后,学校将继续深化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让语言文字工作深入持久地纳入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谱写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