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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召开“四项专项整治”自查阶段总结工作会议

张海娟2015年8月4日4分钟810 次阅读

  华中师范大学召开“四项专项整治”自查阶段总结工作会议

  7月29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四项专项整治”自查阶段总结工作会议。校党委书记马敏、副校长黄永林、校党委副书记谢守成、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黄晓玫、党委常委骆军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黄晓玫主持。

  会上,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学校违规公务接待专项整治、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滥发津补贴和福利费专项整治、带彩娱乐专项整治自查情况以及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

  会议对各专班自查阶段的工作表示肯定。要求进一步落实校内各单位自查情况上报工作,做到不瞒报、不漏报;要进一步厘清各专项整治涉及项目的违规标准,做到不错报、不误报。

  黄晓玫要求,各整治专班要加强与湖北省纪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以及在汉部属兄弟高校的沟通,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统一规范上报口径;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对提交“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防止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学校要边查边改边规范,利用此次专项整治契机,改进管理工作、健全制度规范。

  谢守成指出,要通过“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多考虑如何执行好上级政策要求,少找违规理由;各整治专班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单位补齐相关手续;学校人事处要明确津补贴及福利费标准,严格按规定发放;对于校内往来票据结算,财务处、后勤保障部要加强与税务部门和省纪委沟通。

  黄永林强调,各单位自查工作要继续深入;各专班在违规情况的统计上,要正确认识高校与政府机关的区别,准确把握政策,体现高校特点;学校各单位津补贴的发放,要以上级政策为标准,制度要明晰,程序要规范,手续要严格,惯例性和巧立名目的津补贴要停发和取消。

  马敏要求,各牵头单位要抓好工作的落实。纪委对违规公务接待情况要认真清查,对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要求各单位补齐手续或作出情况说明;财务处要加快公务卡办理使用进度,规范公务支出行为;人事处要理清津补贴发放依据和标准,对无依据的,暂缓发放;保卫处要宣传带彩娱乐、参与赌博的危害性,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纪观念,自觉抵制赌博陋习;后勤保障部要设立自助餐厅,按公务接待标准提供简餐。

  马敏强调,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认真落实;二是对于目前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弄清弄懂标准,及时对违规问题予以纠正;三是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各专班要按时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及相关附表;四是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向全校通报自查阶段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