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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义中学教师参加勒流街道新《预算法》培训

李想2015年8月4日3分钟284 次阅读

  江义中学教师参加勒流街道新《预算法》培训

  2015 年7 月27 日下午,勒流街道法制专题培训(2015 年第一期)在街道办二楼中心会议室举行,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财务人员,其它单位分管预算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等100多人参加。江义中学何泰生主任、关艳冰老师参加了这次培训。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下称《预算法》)开始实施。这次培训主要对新《预算法》进行学习,区财税局预算科科长苏嘉洛、区审计局财税审计科科长李世源,为与会人员进行授课。

  在培训会议上,区财税局预算科苏嘉洛科长对新《预算法》修改前后进行了比照,突出了法律责任。他讲到,新预算法的主要精神表现在增强完整性和透明度,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如调整预算审查重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新预算法对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起到积极作用。新预算法强化了法律责任,人大也加强了对预算的审查监督,预算单位层面应特别关注。

  区审计局财税审计科科长李世源,就审计监督等问题与与会人员进行了学习,就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解读。

  新预算法的实施呈现多个亮点,江义中学何泰生主任谈到,新预算法首次将政府预算信息的公开与透明纳入其中,首次提出预算绩效的概念,首次态度鲜明地提出“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这标志着所有政府财务行为均需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制度范畴。学校作为政府事业单位,应加强新预算法的学习,做到依法办学,依法预算,更加规范财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