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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三批优质中小学跨区域合作办学签约

张海娟2015年8月14日4分钟708 次阅读

  青岛市第三批优质中小学跨区域合作办学签约

  8月7日下午,青岛市第三批优质中小学跨区域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市南区教体局、崂山区教体局分别与平度市教体局,市北区教育局、城阳区教体局分别与莱西市教体局,正式签订优质中小学跨区域合作办学协议。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民书主持签约仪式,市南区、市北区、城阳区、崂山区、平度市、莱西市教育(体)局局长,48所参与合作办学学校校长,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邓云锋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邓云锋指出,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活动,是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3月23日印发的《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5]8号),及6月21日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青办发[2015]20号)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精准扶贫的形式,加强全域统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优质中小学跨区域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办学模式改革,推进到2016年各区市80%以上的中小学参与办学模式改革目标任务的实现,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邓云锋对跨区域办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优质中小学要采取切实措施将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到农村合作学校。每年各选派一名中层管理干部,1-3名具有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提升帮扶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思想、学校特色文化,以及干部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被帮扶学校要加强合作办学的主动性,每年派出一名管理干部到优质合作学校定期挂职锻炼,派出骨干教师定期到优质合作学校担任学科教师跟班培训学习或上课。二是各相关教育(体)局要积极做好合作办学的具体组织和配合工作。各方成立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跨区域合作办学工作,解决好所属学校派出干部教师工作生活困难等。三是完善跨区域跨区域合作办学的保障机制。市教育局和各相关区市教育(体)局要分别组织专家,加强对跨区域合作办学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市教育局要依据干部教师支教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确认优质中小学校派出赴任扶持学校干部和教师拥有支教经历。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跨区域合作办学工作情况纳入对区市教育工作的重要督导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将参与跨区域合作办学的中小学办学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教育局要组织对被扶持的农村中小学办学情况进行初态评估和联合办学绩效评估。

  这次签约活动,共有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和城阳区的24所优质中小学,与平度市和莱西市的24所发展中学校签订跨区域合作办学协议。加上第一批、第二批合作办学学校,目前,全市参与跨区域合作办学的优质学校共有30所,帮扶的新建和发展中学校共有35所,帮扶范围由城区中小学扩大到平度市和莱西市农村的镇村中小学。(青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