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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四措并重有效提升群众教育“满意指数”

张海娟2015年8月20日4分钟140 次阅读

  昌邑市四措并重有效提升群众教育“满意指数”

  昌邑市坚持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为总体工作目标,围绕整治教育行风、优化教育环境积极开展有效工作,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有效增强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该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机制体制建设;充分利用公开栏、网络、电视台、报纸等有效载体,公示教育收费、学校建设、学校招生等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焦点内容,积极推介教育亮点和取得的成绩,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同时,指导要求各级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不断突出公开重点、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6月份,该市顺利完成了对辖区内的满意度测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是注重抓好源头预防,着力加强教育重大事项的审批、监督及管理工作。该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组织人事、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严格的审批,并定期对各学校备案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及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各种程序,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切实防控领导班子、重点岗位和个人在决策、执行、监督环节的廉政风险。

  三是抓好教育收费管理,有效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该市坚持将抓好教育收费管理作为提升教育形象、服务群众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类收费制度,监督规范各级学校的收费行为,确保教育收费可控、可管。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教育收费和涉教收费行为向广大家长及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消除教育乱收费现象;同时,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经常性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突击抽查、地毯式摸查,对发现的乱收费现象,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是严格规范学校及教师教育行为,倡树教育良好形象。该市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的作用,组织责任督学定期深入基层学校进行督查调研,及时督查和纠治各级学校的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严禁教师违规从事家教和有偿补课”的文件和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对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的暂行办法》,严查严惩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行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倡树教育和教师队伍良好形象。(潍坊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