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组织媒体采访团到崇左采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
8月18日,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办、新闻办联合组织中央驻桂和区内新闻媒体记者一行15人到崇左市江州区、龙州县深入采访我区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申请工作。在江州区和龙州县生源地贷款办理点,媒体记者采访了前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长,了解他们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流程和办理时效等情况。
当日,自治区教育厅巡视员林宁,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相关领导深入到一线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行调研,并参加了崇左市高级中学2015年贫困大学新生路费补助发放仪式。此外,自治区教育厅、国开行广西分行与市、县教育局召开了资助工作座谈会。
资助项目:包括上大学前和进入大学后两项
我区当前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项目包括上大学前和进入大学后的资助,从每一个环节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上大学,安心上大学。
一是进入大学前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项。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我区已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并且参加普通高考获得全日制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可向其所就读高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按照其录取院校的所在区域划分,区内院校录取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补助1000元。2015年,自治区财政已安排下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专项经费2000万元,市县各级财政也将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予以配套足额安排。2014年,我区共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6412.84万元,受惠学子达7.51万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审批后,可最高每年获得8000元额度的信用助学贷款。
二是进入大学后,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3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我区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在到所就读高校报到时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缓交学费、申请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和必需品等方式予以资助。
国家助学金。我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大学新生,入学后可向所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经学校审核评定后,可以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3500元和2800元两档给予生活补助。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我区对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经学校审核评定后,可以一次性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是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在广西的唯一承办行。自2008年以来,分行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总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经过几年的发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已成为广西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底,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国内动态清样》有关广西分行助学贷款的稿件上批示:“国开行广西分行通过制度设计推进助学贷款成果的做法,值得推广”。现将全区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政策变化:延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确定。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可以选择贷款期限。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将按此规则自动校验,无需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人工审核校验。存量的助学贷款合同原则上继续执行。
延长还本宽限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本宽限期由2年延长为3年。在国家开发银行按年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下,将借款学生于毕业后第三年(毕业当年为毕业后第一年,毕业下一年为毕业后第二年)12月20日第一次还本,改为毕业后第四年12月20日第一次还本;对尚未进入还本期(即借款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仍在两年宽限期内)的存量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将宽限期延长1年。
修改贴息有关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休学期间贷款利息由“学生自付”,改为“由财政全额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休学的,可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延长学制、修改毕业年份和贴息起止日。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贷款利息,不再按照继续升入的高校的属性向对应财政部门收取贴息,改为“由原财政部门继续贴息”。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西分行新增生源地贷款金额17.46亿元,已累计发放67.58亿元,受益贫困学生达53.7万人(113.57万人次),贷款余额约55.22亿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大一新生的覆盖率达43.3%,远高于国家对西部地区要求的资助比率。截至2015年6月30日,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余额为52.62亿元,本息回收率99.46%,居全国前列。2010年我区学生资助机构实现全区覆盖,截至目前已有109个经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广西的受理工作已全面展开。截至2015年8月16日,共受理152516人,合同152516份,合同金额95470.8万元。预计本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惠及32万名学生,发放贷款约2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