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今年,烟台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精神,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建立了职普统一、学生自主报考、学校自主录取、服务高中阶段学校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于7月10到8月20日进行,共分四个批次。目前,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建立和使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所有考生的考试报名、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全部通过平台实现,进一步规范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尊重和保障考生和家长的选择权,更好地服务考生。
二是构建全市高中招生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招生工作责任,统筹管理各批次招生工作,改变了以往普职招生不衔接、不协调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提高了学生录取率。
三是调整完善招生录取政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的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统一阅卷,提高阅卷质量和效率。统一发布成绩,考生采取上网和电话两种方式查询成绩。统一发布成绩后,学生进行志愿填报,便于考生理性、科学选择报考志愿,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肯定。
四是推进阳光招生。通过新闻媒体、烟台教育网等多种方式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公布相关招生政策信息。在烟台教育网发布了《烟台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告知书》,将我市填报志愿、录取等高中招生的具体政策对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进行了详细告知,并公布市区两级招生录取咨询和举报电话,保障广大家长和考生通畅了解招生政策,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招生行为。(烟台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