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五项举措”大力开展民办教育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各地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调研的通知》要求,西夏区2015年全面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并取得实效。
一是迅速制定相关制度。西夏区积极制定《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幼儿园)管理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从受理到审批,环环相扣,层层责任落实,保证审批工作公正、公开和透明。同时出台《西夏区学前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西夏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西夏区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制定《西夏区民办教育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西夏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便于统筹开展工作。
二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每月召开民办培训机构例会和民办幼儿园例会,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开展规范办学教育培训,强化相关要求。同时定期召开辖区各镇、办事处教育专干专题会议布暑专项整治工作,将年检公告张贴到街道和社区,公示在西夏教育网站,扩大普通家庭对社会办学情况的知晓途径,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开展摸底工作。对辖区无证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摸底,对部分无证机构进行安全工作督查,进行政策解读,督促其按照办证要求迅速办理办学许可证。同时对民办教育机构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专项排查,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签定不进行非法集资承诺书,保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有序发展,规范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接受教育局和社会监督。四是规范审批、注册及年检。将无证幼儿园纳入到幼儿园管理体系之中,要求无证幼儿园负责人必须参加幼儿园例会,建立管理档案,联合公安、消防、安监、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存在严重隐患的联合执法予以坚决取缔。2015年上半年,西夏区通过联合检查关停幼儿园3所、停止办学10所、2所限期整改。对基本具备办学条件,组织学习学前教育政策,解读办学办证标准和程序,督促尽快申报审批;对符合办园标准的,督促尽快办证,达到合法办园。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民办幼儿园监管落实到乡镇、街道,要求教育专干建立健全辖区民办幼儿园台账,配合教育局形成周巡查、半月上报、联合抽查和共同年检的工作机制。五是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杜绝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课,要求各中小学校长与老师签定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进行有偿家教活动。同时教育局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对民办非学历机构教师带课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拟 稿: 马宏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