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华师附中、省实验中学:
按照市教育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在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范围内开展“广州市普通高中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及奖励办法
按照市教育基金会修订的《广州市普通高中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我市4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每生每学年奖励1,400元。
二、名额分配
越秀区42名、海珠区40名、荔湾区40名、天河区28名、白云区34名、黄埔区12名、番禺区39名、花都区30名、南沙区23名、萝岗区20名、从化市24名、增城市32名,局属高中和华师附中、省实验中学共36名(原则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总合计共400名。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分配的名额评选推荐贫困优秀高中学生,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优秀高中学生名单纸质报送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并将广州市普通高中贫困优秀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uanjx022@126.com。
附件:
1.广州市普通高中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广州市普通高中贫困优秀学生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基金会
2015年8月27日
(联系人:袁静霞,联系电话:2208379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印发
广州市普通高中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xls
2015年广州市普通高中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