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越秀区教育局转发关于公布 我市组织教师参加2015年中小学骨干教师 省级培训学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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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教育局转发关于公布 我市组织教师参加2015年中小学骨干教师 省级培训学员名单的通知

李想2015年9月7日1分钟339 次阅读

  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公布我市组织教师参加2015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学员名单的通知》(穗教评〔2015〕88号)转发给你们,我区共有11人参加2015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给予参训学员大力支持,并督促学员按培训机构通知要求报到、参训。

  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材料费等开支。学员往返交通费、伙食费等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