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推荐,现将江门鹤山市、开平市拟进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9月7日至9月13日,共7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020-37626849,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9月7日
鹤山市督导自评报告.doc
鹤山市督导验收方案.doc
鹤山市督导验收备查资料目录.doc
开平市自评报告.doc
开平市督导验收方案.doc
开平市督导验收备查材料目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