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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选派城区学校优秀教师参加新一学年 “三区”人才支教

张海娟2015年9月8日3分钟355 次阅读

  瑞金市选派城区学校优秀教师参加新一学年 “三区”人才支教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赣州市文件精神,瑞金市教育局选派部分城区学校优秀教师参加2015-2016学年“三区”人才支教。

  为做好这一工作,该局明确了支教的条件及选派原则。一是支教对象为城镇学校一线教师,在城镇学校任教3周年以上,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二是身体健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能独立承担公开教学或专题讲座任务。选派的小学教师应是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选派的初中教师应是现担任中考文化考试统考科目的教师。三是派出学校不得选派工勤人员、待产孕妇和请病假、产假、事假人员。已参加过“三区”支教的教师不得选派。四是选派的教师应是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无农村工作经验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为关心、鼓励支教教师,该局明确了支教教师的待遇。一是支教教师原单位工资福利不变,经考核合格以上的,按每学年人均2万元的经费标准,发放支教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以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所需经费由国家、省级财政承担。支教工作补助按考核结果分学期发放。在支教期间,同时享受乡村教师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地域支教的可享受特殊津贴。二是支教考核合格以上,在职称岗位聘任中可享受一次加分。根据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每学期分别加2分、1.5分、1分。同时,支教期间教学业绩可折算成原单位业绩:考核合格的,该学期业绩视同原单位平均业绩;考核优秀、良好的,视同原单位相同等次业绩,业绩具体计算办法由各派出学校制定。三是支教工作经历视同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在支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中青年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四是各校可在前3条基础上,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参加支教。

  据悉,该局33名支教教师于近日到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