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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四项措施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张海娟2015年9月10日4分钟950 次阅读

  岐山县四项措施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为优化中小学师资配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岐山县教育体育局创新机制,规范管理,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工作。

  一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继续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周”培训制度,突出抓好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培训。截至8月底,完成了355名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培训,50名中小学校长培训,4458名中小学教师公需科目培训和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通过“送教下乡”“阳光师训”等活动培训教师3200多人次,全县中小学教师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二是政策激励,积极引导。出台了《岐山县教育教学工作综合奖励办法》,加大对农村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每年教师节前评选10名农村优秀教师,纳入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范围,每人奖励3000元。同时,把“有农村或薄弱学校1年以上工作经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硬指标,规定新任领导必须有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有效调动了教师校长轮岗交流的积极性。

  三是创新方式,增强实效。积极创新轮岗交流方式,结合实际将教师校长轮流交流、富余教师转任交流、紧缺学科教师跨校交流、团队帮扶孵化交流和学区内相互交流等有效整合,增强实效。2015年秋季开学后,全县安排45名教师轮岗交流,9个镇内部轮岗交流66人,调剂学科教师63人,50名校长教师组成12个交流团队深入农村薄弱学校开展帮扶交流,有力促进了县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和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四是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制订交流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交流档案。实行交流工作月报制度,及时上报反馈交流工作开展情况。规范交流人员管理,交流教师接受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双重管理,以接收学校管理为主,交流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个人年度考核由派入学校提供有关情况在派出学校进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双方考核后在派出学校发放,提高交流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轮岗交流工作深入开展。(文/杨少锋)

  (责任编辑:徐绒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