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精诚诠释“法”的蕴涵——访知识产权法专家齐爱民教授
齐爱民教授是我校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院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和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我国信息法学、网络法学和电子商务法学的开创者。齐教授在知识产权法学领域十多年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为我国新时期的法治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通过对齐爱民教授学术耕耘和教学创新的回顾,能帮助我们了解新时期优秀法学家的心路历程,了解中国法治理论发展的历史脉络,更好地推进我国法治理论的研究和发展。
齐爱民教授从1997年开始从事社会信息化转型与知识产权法律问题领域研究,是我国第一批系统从事该领域研究的学者。在近十五年的学术耕耘中,齐教授出版学术著作30部,其中个人独著10部;发表主要学术论文106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含权威期刊)50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国际会议2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课题项目30余项。在硕果累累的学术成果里,我们不难发现齐爱民教授在电子商务法、信息法、网法和知识产权法等领域里有自己首创性的见解和前瞻性的理论构建。
2001年齐爱民教授出版其著作《电子商务法原理与实务》,该书被认定为我国第一批电子商务法著作,书中提出的“广义电子商务法体系理论”逐步发展成为我国电子商务法教科书所采纳和吸收的通说。随着对电子商务法的不断深入研究,齐爱民教授陆续出版和发表了《电子商务法原理与实务(第二版)》《电子金融法》《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之交易安全保障义务》等有关电子商务法方面的著作和学术论文,理清了我国电子商务法的基础理论体系,构建了较为理想的电子商务法广义学科体系,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法教学课程的设立和立法实践工作。
“信息法”是直接以“信息”为规范对象的法律,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计算机信息交易法。这是齐爱民教授对“信息法”概念的创新性定义。齐教授从1999年开始就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进行学习和研究。2002年开始,齐教授就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等以“个人信息保护”为内容的数项不同侧重点的科研项目,期间出版了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题研究著作《个人资料保护法原理及其跨国流通法律问题研究》和在《河北法学》上发表了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学者建议稿”,在学术界和社会上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2008年由齐爱民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信息立法问题研究》结题被评定为优秀,得以纸面和电子形式在全国推介。2009年到2011年间,全球最大搜索引擎Google专门设置“齐爱民信息法”向全社会推广。齐爱民教授随后出版的《信息财产法原理》《信息法原论》创造性的提出了在我国建立一项区别于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信息权(information rights)的理论建议和五元信息法体系理论,这两个理论对我国信息法学科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基础作用。齐爱民教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得出的研究结论,符合中国国家机关和非国家机关个人信息处理的实际情况,同时吸收了国际先进的立法和理论,谨慎地注意与中国整体法律制度保持协调和一致,推动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的建设。齐教授关于信息法研究的集大成专著——《私法视野下的信息》在2013年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四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奖。
2003年齐爱民教授出版的《网络法研究》是我国第一本专题研究网络法的著作,系统论述了网络对整个法律领域的挑战及知识产权领域的对策。至今,该书仍然保持着同类图书中最高的引用率。该书荣获广西第八次(2004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
2010年齐爱民教授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法总论》里创造性地提出了二元知识产权结构等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开创了知识产权法总论的基本体系,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参考。为了进一步对知识产权理论的研究,齐教授陆续发表了相关学术论文,具有代表性的有《论二元知识产权体系》,发表在《法商研究》(CSSCI期刊);《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机制的反思与完善》,发表在《河北法学》;《第三方软件法律问题剖析——从“腾讯和360之争”谈起》,发表在《法学杂志》(CSSCI期刊);《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适用——兼评相关规定》,发表在《知识产权》(CSSCI期刊)等等。2012年齐教授在权威期刊《中国法学》发表论文《数字文化商品确权与交易规则的构建》,成为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研究的最新力作。
产教融合育桃李
齐爱民教授认为,当今中国已经崛起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跻身世界强国行列。中国教育最大的问题是学生培养机制问题,学生培养应该完成“从论游泳到学游泳”的转变,高校培养的学生,应该是游泳健将,而不仅仅是一个只会写论游泳学术论文的书生。身为学者,也作为师者,齐爱民教授非常注重学科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2010年齐爱民教授到我校法学院工作,经过几年的学科建设,逐渐培养了一支初具规模,具备战斗力的年轻知识产权学术梯队团队。2013年,在齐爱民教授的不懈努力下,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在广西民族大学成立。研究院的成立得到了广西科技厅和知识产权局的支持,研究院积极与广西各级政府、产业界对接,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服务,为践行产教融合的育人宗旨打下坚实基础。作为负责人,齐爱民教授协助谢尚果教授成功申报了省部级培训基地——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广西民族大学)基地。随着研究院和基地的相继成立,齐爱民教授带领团队开展了在东盟和国内的系列学术交流活动。
2011年,齐爱民教授作为责任教授,申报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得到教育部批准,该专业作为广西第一个知识产权专业。专业于2013年招收了首批本科生,结束了我校法学学科单一专业的历史,使得我校法学学科具备了区内兄弟院校不具备的竞争优势;齐爱民教授还带领团队申报了硕士生诉讼法校级重点学科并获得批准,推进了法学院诉讼法学科的发展。
在教学过程中,齐爱民教授积极倡导实用性教材的编写,出版和立项了大批适合本科生教材。为了进一步提高广西高校法学教材的实用性,齐爱民教授协助谢尚果教授组织全区法学专家教授编写“21世纪法学核心课程协同创新教材系列”,该系列于2013年在北京大学出版社立项。齐爱民教授组织全国知识产权法专家撰写“21世纪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协同创新教材系列”,并担任总主编,该系列于2013年在北京大学出版社立项。
服务社会促立法
2002年10月14日到18日,齐爱民教授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专家顾问出席在维也纳举办的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第40届大会——电子订约公约大会,代表中国政府做大会发言和参与缔结《联合国国际合同中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为我国《电子签名法》的制定提供了论证。2005年,齐爱民教授曾向国务院原信息化办公室递交了我国第一份《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建议稿》,同年受美国商务部邀请,对《APEC隐私权保护原则》在中国的实施出具专家意见;2007年齐爱民教授担任中欧信息社会项目高级咨询官,通过参与国际立法促进了我国信息法学研究与世界的交流。2011年1月20日,齐爱民教授受工信部信息安全司邀请参加《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专家论证会并参与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制定和论证;齐爱民教授作为专家组成员之一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学者稿)的起草工作和我国第一个电子交易条例《广东电子交易条例》的专家鉴定与修改工作,2012年齐爱民教授代理的“川美诉帝华源代码著作权纠纷案”被评为2012年50大要案。
鉴于齐爱民教授的研究成果和社会影响,广西自治区评选齐爱民教授为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之一,2008年被遴选为重庆市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2012年入选中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201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年入选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个人。
“风雨兼程,学术上偶有所得,是众人指导和帮助的结果。”齐爱民教授这样评价自己,学识品格让人钦佩。(校对:覃鸿林 陈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