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办函[2015]14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5年地方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协作研究活动的通知》(驻教纪函﹝2015﹞233号)要求,我省决定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在评议、推荐、选用等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课题研究。为切实做好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调研工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围绕中小学教辅材料相关问题开展问卷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在校中小学学生、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家长。
二、调查时间:9月9日—10月15日;
三、登录网址:由各级教育部门通知。
四、操作流程:阅读《通知》后,输入调查对象登录网址,进入对应调查问卷,完成题目后提交即可。
五、工作要求:本次调研将为我省及我国中小学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依据。本次调研涉及对象众多,需要通过网络在线填写,请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调查对象的参与度。填报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刘镇涯 李雁
电话:020-37629410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