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办函〔2015〕47号
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精神,为建设我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编制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探索开展专业办学水平排名,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请有关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1)于2015年9月23日前,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gaojiaochuzhuanye@163.com。联系人:齐攀,电话:(020)37627703。
本文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从省教育厅网站上查阅下载。
附件:1.有关高职院校名单.xls
2.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表.xls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