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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论证情况通报会召开

李想2015年9月17日4分钟648 次阅读

  9月14日下午,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论证情况通报会,对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论证情况进行通报,并研究部署下阶段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

  会议上,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和深圳大学四所高校就本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论证情况以及下一步实施工作计划分别作了发言。

  王斌伟副厅长肯定了本次论证工作成效,认为论证工作要求明确具体、组织落实到位、专家论证认真、效果较明显,同时指出主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顶层设计和系统思考不够、统筹力度不强,没有形成推进建设的合力;三是标杆学校和学科确立不尽合理,内涵对标不够;四是自我管理、自主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建设资金预算和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最后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建立高水平大学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家委员会,组织签订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工作进度报告制度,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

  罗伟其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各参建高校要高度重视,真正把高水平大学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切感受到重任在肩,清醒认识到存在差距,并凝聚全校力量形成共识,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营造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遵循规律,以超常规的举措扎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向改革要动力和活力。要进一步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管理责任和院系及学科的发展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和沟通协调,把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明确目标责任,省将组织各参建高校签订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建立工作进度情况报告制度,实行问责制。各参建高校要加强资源统筹,认真细致做好资金预算,强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据悉,为扎实推进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粤发[2015]3号)精神,2015年8月22-31日,省教育厅组织高水平大学参建高校(5所重点建设高校和18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开展建设方案的逐校(项目)论证工作。通过专家论证咨询,参建高校进一步修订完善本校建设方案,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思路更加清晰,建设目标更加明确,建设任务更加具体,建设措施更加有力,建设成效更可预期、更具可考核性。

  14所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领导、相关部处负责人、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共120多人参加了本次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