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关于2015年地方教育附加返还珠三角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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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地方教育附加返还珠三角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李想2015年9月18日15分钟162 次阅读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地方教育附加返还珠三角补助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9月17日至9月22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涛涛 电话:020-37627715

  省财政厅联系人:周薇薇 电话:020-83170552

2015年地方教育附加返还珠三角补助资金汇总表

 

地区

按照权重50%计算得出系数

2011-2015年珠三角上缴金额

按照权重30%计算得出系数

在校生人数

按照权重20%计算得出系数

学校数

金额计算

 

A

B

C

D

E

F

G=(A+C+E)*10987

广州市

23.50%

266665.5

11.61%

172685

7.26%

57

4655

珠海市

3.60%

40864.5

1.90%

28290

1.27%

10

745

佛山市

7.32%

83049.6

5.78%

86030

4.08%

32

1887

东莞市

8.97%

101827.2

4.03%

59861

2.93%

23

1750

中山市

3.94%

44769.6

2.72%

40455

1.66%

13

914

江门市

2.67%

30297.3

3.96%

58830

2.80%

22

1036

合计

 

567473.7

 

446151

 

157

10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