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广东省中小学心理教师专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教育信息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广东省中小学心理教师专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李想2015年9月22日4分钟982 次阅读

  粤教思函〔2015〕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各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有关心理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优秀心理教师选拔和培育机制,加强心理教师学习和交流平台建设,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首届广东省中小学心理教师专业能力大赛。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有关地区教育局和学校(待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岗专职心理教师。要求担任专职心理教师3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

  二、比赛项目

  比赛设“个案辅导方案设计”、“心理课教学节段展示”、“情景问答”、“心理辅导展示”四个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三、奖项设置

  比赛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四个组别,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参赛心理教师获奖情况列入业务档案,作为其业务考核及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的参考。

  四、比赛时间安排

  9-11月,各地初赛;12月,省级决赛。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可推荐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心理教师各1名参加省级决赛。请于11月10日前将省级决赛报名回执(附件1)、初赛组织情况表(附件2)传真至020-85216412,并发送电子版至gdxljkjy@163.com。

  (二)省属学校参赛教师由学校推荐、大赛组委会择优确定,每所学校限推荐1名。请于10月9日前报送省属学校参赛人员推荐表(附件3,报送方式同上)。

  (三)省级决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有关大赛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汪芸,020-37627818)、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叶苑秀,020-85210369)联系。

  附件:1.省级决赛报名回执

  2.初赛组织情况表

  3.省属学校参赛人员推荐表

  4. 比赛项目具体要求

  点击下载:

  附件1-4.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