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思函〔2015〕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各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有关心理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优秀心理教师选拔和培育机制,加强心理教师学习和交流平台建设,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首届广东省中小学心理教师专业能力大赛。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有关地区教育局和学校(待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岗专职心理教师。要求担任专职心理教师3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
二、比赛项目
比赛设“个案辅导方案设计”、“心理课教学节段展示”、“情景问答”、“心理辅导展示”四个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三、奖项设置
比赛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四个组别,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参赛心理教师获奖情况列入业务档案,作为其业务考核及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的参考。
四、比赛时间安排
9-11月,各地初赛;12月,省级决赛。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可推荐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心理教师各1名参加省级决赛。请于11月10日前将省级决赛报名回执(附件1)、初赛组织情况表(附件2)传真至020-85216412,并发送电子版至gdxljkjy@163.com。
(二)省属学校参赛教师由学校推荐、大赛组委会择优确定,每所学校限推荐1名。请于10月9日前报送省属学校参赛人员推荐表(附件3,报送方式同上)。
(三)省级决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有关大赛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汪芸,020-37627818)、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叶苑秀,020-85210369)联系。
附件:1.省级决赛报名回执
2.初赛组织情况表
3.省属学校参赛人员推荐表
4. 比赛项目具体要求
点击下载:
附件1-4.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