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民办培训学校专任教师全面实施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来源:吉林市教育局 审阅:夏冰洁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我吉林市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吉林市民办教育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省教育厅《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对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民办学校专任教师进行重新核定,并自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民办培训学校专任教师持证上岗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学校教师从教行为,吉林市教育局自6月10日起,对全市民办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信息重新进行了逐一审核和确认。自2015年9月1日开始,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培训学校的2126名专任教师,全部实施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实施专任教师持证上岗、挂牌服务,采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培训学校自我管理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方式,是落实国家教育部“管、办、评”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行吉林市民办教育诚信体系建设的第一步。实施专任教师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是依法规范办学行为的新举措,此举措有效地规范了民办学校教师的从教行为。
下一步,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对所属民办培训学校专任教师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未挂牌服务的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招生、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未进行整改的,将依法予以暂缓年检,因未持证上岗引起纠纷和上访事件则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即日,市教育局已启动《吉林市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研发和制定工作,计划于2016年6月份正式启用。届时,将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聘用教师的情况,实施网上备案、查询等信息化管理,从而强化社会监督和民办培训学校自我管理的工作力度,引导和促进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办学、健康发展。
作者:夏冰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