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的通报》(粤教策函[2015]81号)获悉,我市再添11所“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尤其近几年来,我市把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办学质量和提升学校品牌的抓手,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各学校依法健全内部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一校一章程”工作,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形成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并涌现出一批贯彻依法治校理念,具有完善的法治体系和制度规范,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较高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学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策函〔2014〕98号)和《关于申报2014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粤教策函〔2015〕3号)要求,在学校自愿申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经组织评审认定及现场抽查,我市申报的11所学校全部通过认定。截至今年9月我市共有17所学校取得了“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
今后我市将继续落实依法治校,坚持“学用结合、法理并举”的原则把依法治校同教育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治校工作的新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