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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通过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李想2015年9月29日6分钟390 次阅读

  近日,省教育厅、省语委办下发《关于珠海肇庆云浮汕头四市通过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粤教语〔2015〕20号),认为我市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达到了省教育厅、省语委颁布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顺利通过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我市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1985年成立珠海市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1988年改设“珠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覆盖政府部门、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领域,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今年1月,召开珠海市迎接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副市长龙广艳同志出席并讲话,全面推进部署全市的迎评工作,各迎评责任单位也相继召开工作会议,统筹推进迎评工作。

  二是积极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开通珠海语言文字专栏网页,并在珠海教育信息网加挂,设置工作动态、法规政策、培训测试、语言园地、风采剪影等栏目。编写迎评工作简报20篇,及时报道语言文字工作的进展。利用《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珠海广播电台、珠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主动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精心组织做好每年的“推普周”宣传活动,通过广场演出、宣传展板、经典诵读会等形式,增强市民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法制意识,引导市民树立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语言观。

  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政策理论培训,举办语言文字政策业务培训班,来自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各区、各镇(街)的50余名专兼职干部参加了培训。出台《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用语用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增强人民群众对语言文字的法制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大语言文字执法力度,特别是今年3月以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对不规范用字情况实行登记造册,向有关商铺和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是实施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发挥党政机关龙头引领作用,与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做好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珠教语〔2014〕4号),通过珠海干部教育培训网,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公务员参加公务员普通话口语水平指导及考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率达98%。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珠海特区报社制定《记者编辑差错处罚规定》,对于错字、别字等差错,分别对原稿记者、编辑、校队等进行处罚;市广播电视台、电台所有节目主持人、播音员和记者都实行持证上岗,普通话水平均达到规定等级。发挥学校辐射带动作用,从幼儿园开始使用普通话教学,在小学阶段普及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普通话成为学校、幼儿园通用的教学语言;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现有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9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3所。发挥公共服务行业窗口示范作用,市文体旅游局组织向各旅游服务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对各单位用语用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行业主管单位也积极发挥主管部门职责,各公共服务行业一线服务人员在公共场合均主动使用普通话。

  五是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公众共识。开展规范城市用字“大家来找茬”专项行动,发动机关单位、学校学生及家长纷纷深入社区、街道、市场“巡逻”找错。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珠海市豫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派出社工和志愿者,对全市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名称标志标牌进行检查、拍照,核对是否使用不规范用字和拼音,并登记在册。加强调查研究,对珠海语言文字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走访座谈4场次,发放调查问卷3000份,并撰写珠海语言文字情况分析报告提交省语委办。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参与普通话测试工作,市普通话测试站共培训、测试各级各类人员4.5万人次,近年年均测试人数增长均超过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