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关于授予云浮等9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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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云浮等9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李想2015年10月12日2分钟394 次阅读

  粤教督〔2015〕62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决定授予茂名高州市镇江镇等9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茂名高州市镇江镇等9个镇(街道)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巩固和发展教育创强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推动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和内涵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9月30日   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名单   (共9个)   茂名市(8个)   高州市镇江镇、沙田镇、宝光街道、荷花镇、潘州街道、石仔岭街道   化州市合江镇、东山街道   云浮市(1个)   罗定市附城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