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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完成本科学生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张海娟2015年10月23日3分钟476 次阅读

  沈阳工业大学完成2014-2015学年本科学生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10月19日,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助[2015]40号)、《大连交通大学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发放办法》(大交大发[2015]44号)文件要求,我校学生工作委员召开第五次学生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评审推荐出我校本科生预选名单。会议由学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赵文春同志主持。

  我校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坚持与大学生资助工作相结合,与树典型、促学风相结合。经学生申请、班委会推荐、辅导员资格审查、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定推荐、学生处审核提出建议名单。

  经过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的讨论评审,从各学院推荐的54名候选人中投票产生41名国家奖学金预选获奖者,从各学院推荐的53名候选人中投票产生40名辽宁省政府奖学金预选获奖者;举手表决通过了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预选获得者总计611名、国家助学金预选获得者3198名(其中国家一等助学金1066名,国家二等助学金2132名)。

  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为奖励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所设立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设立奖励高校中学习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设立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