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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坚持五原则”推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

张海娟2015年10月28日4分钟502 次阅读

  长兴县“坚持五原则”推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

  来源:湖州市长兴县教育局

  长兴县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启动以来,结合该县实际,“坚持五原则”推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

  一是以人为本原则。长兴县要求各义务段学校必须根据学生兴趣和特长,开发和开设拓展性课程,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和自主选择课程制度。

  二是因校制宜原则。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立足本校学生情况、发展目标和教育资源,分层次开发丰富多样的拓展性课程,体现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独特性及差异性,培育学校课程特色,进而创建学校办学特色,推进办学模式和育人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三是积极稳妥原则。一是县级层面出台方案对全县义务段深化教育课程改革工作进行总的指导。二是学校层面要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明确学校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分阶段规划、各阶段的举措、阶段性评价与改进、各项保障的不断完善等。三是人员培训。县级层面分批分层落实对校长、教师的培训。

  四是系统整合原则。该县在推进工作中统筹考虑小学、初中、高中课程的相互衔接,明确各学段的教育功能和课程目标要求。加强各类课程、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整合,组织跨学科教学和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与高中、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企业、社会实践基地的合作,通过自主开发、合理利用、有序引进、资源共享等途径,整合各类课程资源,制定本地、本校的课程规划,促进区域内的相互借鉴、共建共享,引导学校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五是继承创新原则。县教育局要求各校要注重课程改革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开拓,大胆试验。注重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核心价值观教学,为全体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注重教学方法改进,改革传统低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推进体现学科本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改革,营造民主平等、互动对话的课堂文化;注重教育评价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探索形成多形式、人本化的学生发展评价机制;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强化教师的课程建设能力和教材开发能力;重视学校的质量提高、特色培育和品牌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