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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警官学院集中检查实习工作 强化实践教学功能

张海娟2015年10月28日4分钟214 次阅读

  宁夏司法警官学院集中检查实习工作 强化实践教学功能

  发布人:刘卫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实训部工作安排,2015年8月12日至10月26日,实践教学部分别会同刑司系、法律一系组成检查组,赴全区公安、监察、法院、监狱、戒毒、律师、公证等相关单位,对2013级学生相对集中的单位的实习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支持这项工作,王丽副院长、薛芳副院长先后带队参加相关单位的检查调研活动。

  8月中旬,实训部专门研究下发了2013级学生实习工作检查活动方案,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和任务。检查调研活动主要采取对学生安排的实习单位集中检查与学生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进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组先后赴17家单位进行集中检查,随机打电话抽查学生自主联系单位的工作情况。通过采取个别谈话、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反馈意见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学生实习中工作、生活、安全等情况,理论知识在具体工作中的运用情况,听取了用人单位和学生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集中检查调研,用人单位普遍反映2013级的实习生素质较高、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很强,适应工作和角色转换较快,特别是在公安、交警、戒毒等部门实习的学生,因为经过了严格的体能和军训,他们完全适应特殊岗位的要求。

  在永宁县司法局实习的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协助实习单位做了大量的文书制作、案件接待和调解处理工作,用人单位对此非常满意。在利通区公安局实习的同学,能够认真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定,积极完成指导老师安排的各项任务,虽然部分同学在乡镇派出所工作,条件艰苦,但没有怨言,坚守岗位,也受到好评。

  在车管所(兴盛驾校)实习的法律一系15名同学协助民警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站岗、维持考场纪律等工作,认真履职,受到车管所领导、干警的肯定。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同学能够遵守学院实习规程,坚守岗位,努力完成实习任务,保证了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但实习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学生到实习单位时间不长就换实习单位或自己另外联系实习,表现是缺乏吃苦精神,过分强调实习待遇;二是实习学生与确定的辅导员之间汇报联系不够;三是少数实习学生适应社会和工作技能的调控能力需要提高;四是实习学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弱;五是在法院、检察院实习的学生普遍存在记录书写文字的速度有待提高;六是部分用人单位对学院教学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总之,通过全面系统的检查或抽查活动,使用人单位更加重视这项工作并关心学生的工作生活情况;实习学生更加珍惜社会实践的良好机会;为后来的就业和创业打下基础。同时也使学院发现了解掌握实践教学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