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市教育局与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湛江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明确通过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等措施,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同时成立“湛江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设立学校建设指导组、师资培训指导组和教学研究指导组,依托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市指导中心职能,巡回指导全市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组织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完善我市特殊教育服务保障体系,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班)和普通学校(幼儿园)之间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