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深化公安教学实践 创新公安人才培养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校局合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公安教育职业化建设的要求,11月6日,四川警察学院与泸州市公安局在泸州市公安局会议室正式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泸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封安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校局合作既是适应深化公安改革形势的顺时之举,也是着眼未来、谋划长远的客观需要,更是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改革精神的直接体现;市公安局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与学院的合作,增进相互理解与支持,拓展深度合作领域,实现优势资源互补,在深化合作、互惠共赢中获取公安事业发展的契机与动力。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院党委书记张光华代表省公安厅对合作协议的成功签署表示祝贺,并向长期以来对学院发展建设给予关心支持的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表示真诚的感谢。他谈到,当下各级公安机关和四川警察学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正向纵深推进。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给“校局互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机遇,丰富了新内涵。张光华希望四川警察学院与泸州市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深度融合,提高“校局互动”的层次和水平,共同谋划在公安人才培养与民警素质提高、学科专业建设与警务模式创新、科研项目开发与实践成果应用、公安教育发展与公安实践创新等方面的对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动双赢,共同打造校局合作的典范。
据悉,院局双方将充分利用实战单位和学院的警务资源,建立双向交流、互动互助的联合工作常态机制。双方将打造“专班对接、定期会商、互聘专家、业务协作”的合作模式,从教学实习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协作、警务科研创新、应急处突协同、思想文化建设、校园安全及警纪督查等七个方面推进公安实战单位与学院的深度融合,实现警务理论与实战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合作共赢的工作目标。
编辑:王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