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多部门联手向学校周边环境乱象"开刀"
来源:莱芜市教育局
根据《莱芜市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莱芜市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向学校周边环境乱象“开刀”。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此次整治行动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按照3个阶段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根据《方案》,11月3日-11月10日是宣传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活动。要把宣传工作与学校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校园广播、升旗仪式、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安全基本知识和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争取学生、家长、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学校安全的浓厚氛围。
11月11日-12月15日是排查整治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整治活动,重点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各类商业经营秩序等的整治工作,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彩票点等场所,化解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侵害学生等社会人员干扰学校秩序的矛盾纠纷,重点管控校园周边刑释解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隐患台账,加强与成员单位联系,及时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进行整改。特别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校园周边各类商业经营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增强这些人员自觉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意识。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推动学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落实保卫力量,完善各项应急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2月16日-12月31日是总结提升阶段。各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发现问题存在的原因,从措施和实效上寻找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有效途径。要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协调联动,强化治理,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活动期间,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成员单位将联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学校(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莱芜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