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三制并举”强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
来源:丽水市青田县教育局
一是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综合评价认定,包括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并将综合评价认定结果作为享受财政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
二是建立资财监管机制。按照政府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补助经费,并设立专用科目,对补助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若违规使用补助经费的,县教育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缓拨、停拨或追回补助经费。情节严重的,取消2年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资格及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其他相关项目的申请资格,追回补助经费,并追究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是建立合理退出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三年,期满后须重新申报认定。如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和乱收费、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幼儿园举办者自愿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须提前一年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