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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全区法治副校长业务交流公开课

李想2015年11月15日4分钟282 次阅读

  公开课的主要展示小学生法治教育和初中法治教育的要义和方法,分别由荔湾区司法局余洁珊律师和荔湾区人民法院招汝荣法官主讲。到场的有荔湾区各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及区教育局、司法局相关部门领导等50多人,以及到校参加活动的一中初一级学生。

  3日上午是荔湾区司法局、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法制副校长余洁珊主讲的小学生法治教育公开课。课程围绕宪法、分享与宪法有关的问题来开展课程的。老师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引导学进入今天的主题。首先余老师跟同学们分享了宪法的组成部分并引用列宁的一句话来解释宪法写着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纸。宪法是历史的教科书。课上余老师用小学二年级的课文《我选我》以及是否上学的问题分享了宪法中所涉及的选举权、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言论自由等法律法规,并讲解了生活中遇到的这些问题该如何处理。余老师还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告诉学生:我们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们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可侵犯,并告诉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下午14:00荔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招汝荣局长主讲的初中法治教育开课。这节课主要是与学生分享生活与法的关系。由什么是生活?引申到什么是法。生活是人或者动物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活动。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是由国家特殊机器制定的,是特殊部门去执行的。那么法与生活有什么关系呢。通过我们生活中使用搭乘的交通工具来讲解其中所衍生的各种法律关系与法律法规。期间还用买小猪的例子简单的讲解了买卖合同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招局长还让同学用三种合法与三种非法的手段向另一同学要一瓶水。这个小游戏里找法官分享了盗窃罪、胁迫、诈骗罪的构成。还区别了抢劫与抢夺的区别。最后他告诉同学们生活中始终有一只无形的手调整着人的关系,那就是法。

  两位专家的课都起到很好的示范性作用。在座的各法治副校长均表示深受启发,开拓了校外法治教育的新思路。同时区劳动技术学校作为区的普法教育基地今后更应担起学生普法的任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创设更多、更好的法制教育教材。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最重要的作用是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远离违法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