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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广东省总开幕式暨社区教育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李想2015年11月16日5分钟148 次阅读

  粤教职函〔2015〕1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深入实施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宣传和树立全民终身学习理念,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建设学习型社会,由我厅主办,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成人教育协会承办的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广东省总开幕式暨社区教育工作推进会定于11月在中山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9-20日,时间2天,(19日上午报到,下午参观中山市社区教育开展情况;20日上午举行开幕式活动并召开社区教育工作推进会,午后离会)。

  二、活动的主题和内容

  活动的主题是“发展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主要内容是:总结展示各地近年来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成果、经验、做法;启动2015年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动各地举办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宣传展示我省入选2015年度全国“百姓学习之星”的先进事迹;参观中山市全民修身活动成果,以及中山市西区、小榄镇(珠三角9市参会代表),民众镇、东凤镇(粤东西北12市参会代表)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情况。

  三、参加人员

  (一)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分管社区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及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市现有全国、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我省入选2015年全国“百姓学习之星”(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教育局通知各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代表和我省入选2015年全国“百姓学习之星”参加此次会议,并做好相关准备。

  (二)总开幕式现场将以市为单位进行各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创建及2015年全国“百姓学习之星”先进事迹展,请各市按要求做好展板,将电子版于11月15日前发到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及制作方法见附件3)。

  (三)请各地以市为单位集中组队报名参加,统一填好“参会回执表”(见附件4),于11月15日前发到指定邮箱。

  (四)各参会代表自行前往中山市,报到地点:中山金钻酒店(中山市石岐区康华路33号)。电话:0760-88723888转前台。

  (五)各参会代表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由省教育厅统一结算,往返交通费自理。会议期间中山市内交通由大会负责安排。

  (六)本通知电子版及有关附件可到广东省高中与中职教育网(http://www.gdgzzz.cn/)下载。

  (七)大会联系人:

  广东省教育厅联系人:刘宏伟,电话:15800291152

  广东省成教协会联系人:李洪,电话:13924088728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汤伟勋,电话:13824733898

  附件:1.各市出席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广东省总开幕式暨社区教育工作推进会名额分配表

  2.关于确定2015年“百姓学习之星”的通知

  3.展板制作要求

  4.参会回执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