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出台“刚性文件”全面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来源:潍坊市教育局
青州市教育局在广泛调研、全面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两个“刚性文件”——《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的管理办法》,把“绩效工资”作为教师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划定教师行为“红线”,严格规范教师执教、从教行为,维护教师良好行为,塑造“四有”型教师队伍,确保教师队伍教书育人能力不断提升。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共包含十方面的内容:规范参加职业类考试和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报考程序;规范教师调动基本程序;规范教师辞职基本程序;引导教师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工作;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严格师德前置制度;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规范绩效工资发放;规范职称评聘中论文论著、教研课题及荣誉称号的加分;规范教师信访等事项基本程序。通知的下发,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关于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的管理办法》,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旨在发挥绩效量化考核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坚决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现象,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严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中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该市教育局按照督学责任区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每学年开展2次专项督查,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平稳实施。(潍坊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