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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重申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事项

张海娟2015年11月17日3分钟378 次阅读

  苏州市重申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事项

  学生安全一直为社会大众所关注,近日,苏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重申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事项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为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管教学,必须管安全;服务学生,必须管安全;服务教师,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的原则,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报批备案及相关安全事项再次提出“五个务必”的提醒:

  一是时间务必及时,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教育局提交书面请示和相关材料,经备案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活动发生后,局相关处室不受理备案补办手续。

  二是材料务必齐全,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备案所需材料应包括《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备案表》、《外出集体活动租用车辆及驾驶人情况一览表》、《活动请示》、《活动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告家长书》以及活动承办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等材料。

  三是手续务必到位,《备案表》、《车辆及驾驶人表》等涉及学校、学校负责人、填报人、承办单位以及交巡警部门盖章、签字的,缺一不可;签字不得由签名章替代。

  四是预案务必周密,学校每组织一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都应制订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考虑到涉及学生安全的每一细节,便于实际操作。组织领导、人员分工、职责任务、通讯联络、处突设置、应急响应等均应在《预案》中予以明确。

  五是车辆务必核准,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包车必须租用资质良好的专业运输单位的客车,签订合同,明确交通安全责任。所用车辆、驾驶员必须到属地交巡警部门审核并盖章。学校应提醒旅行社(活动其他承办单位)严格按照交巡警部门审核过《车辆及驾驶人表》提供车辆,不得临时更换未经审核的车辆和驾驶人员。活动当天,学校活动负责人员务必逐一核对活动使用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随车学校教师应提醒司机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路况、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