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90号)要求,现将广东省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学校申报的材料持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020)37627715,电子邮箱:gdedwt@126.com,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第二批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申报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5年11月23日
